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606-04-01-22743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桂洲大道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起点为容桂大道路与桂洲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人行道,工程终点为容桂高铁站站前路。本工程DN1000给水管主干管总长约5.63公里。除有4处DN1000顶管过路、2处明装过河涌外,其余均为直埋施工。本工程的设计范围为给水管为供水主干管,且在适当位置预留给水口。工程建安费67614273.14元。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运营调试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投资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管理、进度控制管理、进度款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为施工阶段检测、监测、水土保持、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含周边项目协调)。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由监理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协助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备案)、结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1249167.8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 4.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江南(中国)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5 月至2023年 10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网 | |||
招标人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0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3175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楼1108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757-28091468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质量要求:监理人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